扫一扫,关注微信
海东市乐都区卯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海东市乐都区卯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QHWST-2016-ZB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卯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青海省财政厅、海东市水务局以青财农字[2016]1358号、东水[2016]24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办公室,现委托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都区高庙镇、李家乡
(2)招标内容: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1390.27hm2(其中乔木林245.17hm2,灌木林1145.10hm2)发展经济林32.88hm2,新建石谷坊16座,沟头防护1107m/10处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QHWST-2016-ZB063 |
海东市乐都区卯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水工建筑物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09月27日 结束日期:2017年09月27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投标人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可以证明本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32楼1325室)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n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n 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qhwst.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乐都区文化街25号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132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33953 联系电话:0971-625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