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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宝库乡张家滩村宝库河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WST-2014-ZB026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宝库乡张家滩村宝库河桥梁工程,己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农经[2014]153号文件、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4]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县宝库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大通县宝库乡张家滩村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张家滩村宝库河桥梁工程起点桩号K0+000位于宁张公路K62+300处跨越宝库河,终点位于张家滩村村道(桩号K0+240.848),路线全长240.848米,其中:桥梁长度43.54米(k0+018.23-k0+061.77);引道长度197.308米。桥梁结构:桥梁宽度为5.1米,上部为3-13米非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钻孔桩基础,柱式桥墩台。引道等级为公路四级,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桥梁工程防洪要求为洪水频率50年一遇。
2.3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愿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盖单位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含业绩考核手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到指定地点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县宝库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1-284600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32楼1325室
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传 真:0971-6259796
邮 编:810008
电子邮件:qhwst0971@126.com
网址:http://www.qhwst.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账号:40008289320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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