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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WST-2019-ZB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2)招标内容:采购8米以上新能源车辆40辆,10米以上新能源车辆10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QHWST-2019-ZB025-1
标段名称: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新能源车辆
技术规格:采购8米以上新能源车辆40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 货 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估算价:1560万元
标段二
标段编号:QHWST-2019-ZB025-2
标段名称: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新能源车辆
技术规格:采购10米以上新能源车辆10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交 货 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估算价:5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招标采用纸质版投标方式,通过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应同时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1号楼1单元5楼)领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2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2日11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县恒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东大街5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972-791198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1号楼1单元5楼
联 系 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59796
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