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微信
民和县川垣北路延伸段(二期工程)吊桥沟大桥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民和县川垣北路延伸段(二期工程)吊桥沟大桥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川垣北路延伸段(二期工程)吊桥沟大桥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已由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东建监【2021】63号、民发改【2020】163号、民招标办【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转贷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川口镇、马场垣乡
(2)规模:项目位于川垣新区北侧,是老城区连接川垣新区的主要道路,桥梁全长 106.6 延米,跨径组合为 5-20 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柱式台,墩台采用桩基础,桥面宽度:6 米(人行道)+2.75 米(绿化带)+22.5 米(车行道)+2.75 米(绿化带)+6 米(人行道)。路线总长 580 米,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为 40 米,设计时速为40km/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9885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川垣北路延伸段(二期工程)吊桥沟大桥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66.9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240天(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川垣新区北侧,是老城区连接川垣新区的主要道路,桥梁全长 106.6 延米,跨径组合为 5-20 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柱式台,墩台采用桩基础,桥面宽度:6 米(人行道)+2.75 米(绿化带)+22.5 米(车行道)+2.75 米(绿化带)+6 米(人行道)。路线总长 580 米,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为 40 米,设计时速为40km/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
3.3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7407001001 (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6月26日00:00时至2021年06月3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6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 地 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1号楼1单元5楼 |
联系人:冶女士 | 联系人:肖女士 |
电 话:0972-8532133 | 电 话:0971-6259796 |
传 真: / | 传 真:0971-6259796 |
2021年06月25日